全国工程机械评估咨询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广泛联系工程机械行业人脉资源,交流评估工作经验和方法,促进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评估工作便捷的开展,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联合会)建设工程机械委员会和全国工程机械评估师课程培训考试中心为服务平台,组建“《二手工程机械评估咨询》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作为一个权威智库和评估技巧研究咨询机构,由工程机械评估领域有着资深的从业经验的人士组成。
为有序开展“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实现科学管理,制定“《二手工程机械评估咨询》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专家委员会”设名誉主任1-3人,主任1人,副主任15-20人,专家委员会委员若干名。
(二)“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4名,承担“专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联合会)建设工程机械委员会,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程序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针对二手工程机械评估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其它评估工作经验缺乏人员提供评估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咨询。
(二)搭建产、学、研、用交流沟通平台,促进二手工程机械评估工作经验的转化及,推进工程机械行业发展。
第四章 工作制度
(一)专家委员会实行主任领导下秘书长负责的工作制度。
(二)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秘书长及秘书处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委员会设置及新委员聘请等重大事项需提请主任或主任会议决定;章程修订及评选评比等重大事项,需提请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集体决策一般采取会议形式,也可采取通讯方式。
第五章 活动形式
《二手工程机械评估咨询》专家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或联谊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小型研讨会、政策对话会、方案评估会、专题报告会等,同时辅以实地调研观摩、小型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第六章 附则
(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必须为持有全国《高级工程机械评估师》证书。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联合会)建设工程机械委员会颁发《注册会员证书》。
(三)注册会员费为:副主任委员300元/年,委员200元/年,不申请《注册会员证书》者,只颁发专家委员会聘书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副主任委员以上需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报建工作10年以上,委员不限。
(五)各省学员超过20人者,可以申请成立省级分会,推荐或自荐分会主任或秘书长,由总会出文任命,组织当地学员举办交流会或其他活动,服务当地学员。
(六)本章程由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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